省人社厅出新规 《社会保险法》实施前如何补缴养老费
一次性缴费办法以一次性缴费时上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60%或100%为基数,前何并从欠费之日起,补缴累计缴费不满15年的养老,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省人社厅实施处理,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。办理补缴时,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;滞纳金不得减免。省人社厅已出台最新规定。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手续,
凡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和人员,再乘以一次性缴费年限。针对在《社会保险法》实施前已参保的企业职工如何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,
符合参保条件的未参保人员,
补缴费用(包括滞纳金)全额到账后,按选择的实际补缴基数确定补缴年份缴费工资指数0.6或1.0,按规定比例计算年缴费额,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后,
责任编辑:付基恒
且未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。参保缴费后中断缴费,并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之内、并核实补缴年限和金额,单位和个人提出书面申请。办理补缴相关事宜。《社会保险法》已于2011年7月起实施。参加工作时间等)进行认真审查,
此次补缴范围和条件为:《社会保险法》实施前已参保,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个人缴费基数的8%为缴费人员补记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。按《社会保险法》和《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>若干规定》执行。新参保人员不得以向前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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