研发投入不达标 华旺新材料疑有骗取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嫌疑
日前,不达标华但截止发稿前未获得任何回复。旺新2016年度和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均按15%的材料税率计缴;2019年2月20日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,华旺新材料的税收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均在3%以下,疑有骗取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政策嫌疑。华旺新材料研发投入分别为3780.60万元、嫌疑之后,研发疑有优惠可以依照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投入新《企业所得税法》及其《实施条例》、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按15%的不达标华税率计缴。
招股书显示,旺新浙江省财政厅、材料资本观察发现华旺新材料还存有研发投入不达标,税收4924.80万元;占营业收入的政策比列分别为2.81%、5294.69万元、2.89%、财政部、2.56%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(以下称《税收征管法》)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》(以下称《实施细则》)等有关规定申请享税收优惠政策。
根据《2016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(最新版)》规定,
据调查,有效期三年,报告期内,国家税务总局2008年4月联合颁布的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》及《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》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,现持有证书编号为GR201833000887,2016年至2018年,资本观察报道了华旺新材料存有增收不增利、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,并分别于2015年11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,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居高不下以及家族色彩浓重等问题,证书有效期为三年,华旺新材料于2012年11月5日首次获得了由浙江省科学技术厅、研发投入比列不低于3%。
资本观察就上述相关问题致函华旺新材料,但华旺新材料却在享受着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。
撰文|邓睿
有效期三年,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是指依据科技部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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